什麼樣的受傷算是必須寫成文章的?我想,絕不會是被小刀割到,或是客語的判得(跌倒)、切得(切到)、阿得(生氣),如果是跑步跑一跑,然後到了急診室...應該,可以寫一篇吧!?
今年6月到現在,可說近2年來最忙碌的一個月,在所有的事情告一個段落後,我只想要放鬆,而對於我最好的放鬆,莫過於跑步和跑步後的小酌了。
我跑步的路線,是從㧡水崎到北興路,然後到從下公館到竹東高中,微幅上坡寬敞的道路,是我心中的絕佳路線。
在2km左右的外環道附近時...
「啪~」我似乎踢到什麼東西,而且傳來的是一陣陣痛。
痛楚的位置是左腿小腿外側,而傷口就像開了一個口子,皮膚被劃開,並且可以看到裡頭帶點粉紅的肉,我下意識的用手想將兩側的皮蓋回,皮的有彈性的,即使我蓋回了,血卻在我指縫裡流出。
我壓著傷口,一跛一跛的走到讓我受傷的地方,確認是路邊垃圾袋中的碎玻璃,也許是是跑步的動作,讓切口加深。
「看來這傷口是不會自己黏回去了。」我心想著。
傷口傳來是種麻木的感覺,動一動感覺不太影響行走,我放開手,而血就像湧泉佈滿整個小腿。
血不止的狀況,我擔心會不會失血過多,而血的氣味,不是吸引狼群(而且竹東沒有狼),而吸引的戶外的蚊蟲,蚊子咬的我實在很不舒服。
我在附近檳榔攤打了電話給老婆,此時血已經把襪子都浸溼,遠處的位置是台大榮民醫院,我有「看的到就到的了」的跑步精神,我決定跑步去掛急診。
我一跛一跛慢跑,而幸運的是傷口應該到只傷到真皮因似乎傷到肌肉,我開始小跑步起來,由於受傷後手錶沒按暫停,此時我看一下配速5:33/1km。
急診手續辦妥後,躺在病床上,看著醫生將針筒插進藥罐,然後將空氣排除後噴出的藥水,醫生說要對三個部位進行麻醉,而在麻醉打入後,傳來的痛楚讓整著人都快要彈起來,感覺快要口吐白沫了。
「你住哪邊?」護理室見狀,問了些問題讓我分心
「使昌肚該(客語:市場裡面那邊)...」
「再10秒就好、10秒就好...。」護理師鼓勵著我堅持下去。
麻醉後傷口已經沒有感覺,並進行縫合,整個時間大概在15分鐘左右。
醫生掀開了方孔的手術布,也不知道是否是因為麻醉還是處於發炎,縫線旁的肉像是捆香腸一樣,線旁的肉像是小小的山丘,傷口是被縫起來了,總長大概10cm。
回到家後,我躺在床上,不知道是失血過多還是麻醉,感覺有點暈,迴盪在我腦中的我受傷的過程和一部最近看的漫畫-劍豪生死鬥。
夢境前是漫畫裡的情節:切返、秘劍、無名逆流、虎殺 七丁念佛、御前試合,而現實裡是:跑步、配速、受傷、劃開的肉、噴湧的血、手術...。
頭部暈暈的感覺、腿部麻藥退去後的刺痛。
這個傷口會留下疤痕,只是不知道要多久才會痊癒。